IPCC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07
第三工作组的报告 - 减缓气候变化

关于气候政策的成效和经验、潜力、障碍和机遇/实施问题

林业能够对低成本的全球减缓组合方案做出显著贡献,它能使适应与可持续发展具有协同作用。本报告第9章给出了实现这一减缓潜力的一整套方案和政策。不过,由于目前的体制背景、缺乏对林业管理者的激励措施、现行法规执行力度不够,目前尚无法利用这种机会。没有更好的政策干预手段,可能仅能实现该潜力的一小部分。

实现减缓潜力需要有体制能力、资本投资、技术、研发和转让以及适当的(国际)政策和激励措施。在许多区域,这些因素的缺乏一直阻碍着林业减缓活动的实施。然而,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情况存在,例如有些区域在降低毁林速度和实施造林计划方面取得了成功(一致性高,证据量充分)。

需要有多种针对当地具体情况的策略来指导该行业的减缓政策。最佳选择取决于当前的森林现状、森林变化的主要驱动因子以及对每个区域森林未来动因的预估。有必要使所有利益攸关方和决策者参与推动减缓项目和设计最佳混合方案。在此方面,将林业减缓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可能是重要的。

由于缺乏法规和体制能力或一些反盈利的激励措施,大多数现有的旨在放缓热带毁林速度的政策只产生了微乎其微的影响。除了更多地致力于规章的执行之外,建立完善的碳市场或其它环境服务支付方案也许有助于通过提供积极的财政激励措施克服那些阻碍减少毁林的各种障碍。

已经提出了几项建议以便在2012年后使这些活动实现业务化,其中包括市场化途径和非市场化途径;例如,通过一个专项基金以鼓励自愿减少因毁林造成的排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目前均已成功地利用诸如补贴和免税等政策措施来鼓励造林和再造林。但是,务必要谨慎避免大规模造林可能产生负面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尽管在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造林和再造林具有相对低的成本和许多潜在的、积极的附带效果,但由于存在一些障碍目前有许多项目活动尚未得到实施,其中包括旨在规范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活动的规则迟迟才达成一致并且这些规则又复杂。对林业减缓项目的要求在更大范围内成为可行,这些要求包括确定未来的承诺、精简的和简化的规则以及降低交易成本。项目评估的标准化能够在克服潜在买方、投资方和项目参与方之间不确定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致性高, 证据量中等)[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