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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SPM.1: 1970-2004年期间按全球变暖潜势(GWP)加权平均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用1996年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SAR)的100年GWP将温室气体排放转换为CO2当量。(参阅UNFCCC报告指南)。包括来自所有源的 CO2、CH4、N2O、HFCs、PFCs 和 SF6。
显示两类CO2排放,分别表示能源生产和利用产生的CO2排放(倒数第二)和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CO2排放(倒数第三)[图1.1a]。
注释:
1. 其它N2O包括工业流程、毁林/草原大火、污水和废弃物焚烧
2. 其它指工业过程和草原燃烧产生的CH4。
3. 生物能源生产和利用中排放的CO2。
4. 伐木和毁林后残留的地表生物质的腐烂(分解)过程产生的CO2排放以及泥炭燃烧和干泥炭土壤腐化过程产生的CO2。
5. 以及占总量10%的传统生物质燃烧(假定90%源自可持续性生物质生产过程)。用10%的燃烧后的生物质碳作为木炭进行订正。
6. 根据全球林木火灾排放数据库的卫星资料求出的1997-2002年期间大范围森林和灌木生物质燃烧的平均数据。
7. 水泥生产和油气田天然气火炬。
8. 化石燃料使用包括燃料储存过程产生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