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C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07
第三工作组的报告 - 减缓气候变化

关于气候政策、潜力、障碍和机遇/履行问题的成效和经验

由于填埋场的甲烷是该行业的主要温室气体,因此一项主要策略是实施一些能够鼓励或强制回收填埋场甲烷的标准。在发达国家,由于要求捕获填埋场气体的直接规定、自愿措施(包括温室气体排放信贷交易)和可再生能源或绿色电力的财政激励措施(包括税收减免),因此填埋场甲烷的回收已经增加。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正逐步将可控制的填埋作为一项主要的废弃物处理策略,预计填埋场甲烷的回收在未来二十年内将增加。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已经被证明是吸引工业化国家外来投资的有用机制,尤其是垃圾填埋场气体回收项目,但缺乏融资是一大障碍。效益有两方面:一方面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并从填埋场甲烷中获得了能源效益,另一方面填埋场的设计和运行升级。目前(2006年10月下旬)在清洁发展机制下,33个垃圾填埋场气体回收项目平均每年经认证的减排量(CER)约占总量的12%左右。绝大多数项目(图TS.25)位于拉美国家(占经认证的填埋场气体减排量的72%),主要是在巴西(9个项目,占经认证的减排量的48%)(一致性高,证据量中等)[10.4]。

图TS.25

图TS.25: 根据2006年10月下旬注册项目的年平均经认证的减排量得出的填埋场气体CDM项目分布图[图10.9]。

注: 91MtCO2当量/年的总量包括11 MtCO2当量/年的经认证的填埋场甲烷减排量。每年小于100000 MtCO2当量的经认证减排量的项目位于以色列、玻利维亚、孟加拉和马来西亚。

在欧盟,现有填埋场的气体回收是强制性的,同时根据填埋指令(1999/31/EC),有机废物的填埋将逐步淘汰。这项指令规定,到2016年,每年填埋的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废物质量比1995年减少65%。因此,消费后的废弃物将在填埋前转为焚烧及机械和生物处理(MBT),从而回收可回收物和减少有机碳含量。2002年,欧盟的废弃物-能源电厂共生产了约4000万GJ电能和110万GJ热能,而在1990年至2002年间,由于填埋指令和相关的国家立法,欧盟的填埋甲烷排放量大约减少了30%(一致性高,证据量充分)[10.4,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