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发展更可持续
有关可持续发展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决策不再仅仅是政府的职权范围。文献认识到,治理结构的理念正在朝着更具有包容性的概念转变,其中包括各级政府、私营行业、非政府行动方和公民社会的贡献。在适当的实施水平上气候变化作为规划的一部分愈多地融入主流,所有相关各方才能以有意义的方式愈多地参与决策过程,他们就愈可能实现预期目标(一致性高,证据量中等)[12.2.1]。
关于政府,政治理论的一个实质内容是确立并解释国家政策风格或政治文化的存在。这项工作的所依据的假设是:无论某个问题有何种独特性或具体特点,各个国倾向于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一个国家的‘做事方式’。此外,政策手段的选择受到政府实施这些手段的体制能力的影响。这表明,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减排决策的倾向性组合及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特点(一致性高,证据量充分)。然而,哪类政策在具有国家特色的国家中最有效,我们在这方面的理解仍然很粗略[12.2.3]。
私营行业在生态和可持续性管理方面发挥核心作用。过去25年中在公司或者行业层面采取措施解决可持续性问题的公司数量在已逐步增加。虽然取得了进展,如果私营行业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可持续性对它们的绩效有益,它们有能力在促进更可持续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一致性中等,证据量中等)[12.2.3]。
公民在激发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而且他们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关键行动者。除了自己实施可持续发展项目以外,他们能够通过提高意识、拥护和鼓动来推动政策的改革。他们还能够通过弥补差距和提供政策服务来拉动政策行为,包括政策创新、监督和研究。互动可以采取合作伙伴的形式或通过与利益攸关方的对话,这能为公民团体提供向政府和行业不断施压的杠杆(一致性高,证据量中等)[12.2.3]。
当投资者、地方政府和公民团体愿意共同实施新技术并提供讨论这类本地独有技术的论坛时,这类特意的公-私伙伴关系能够最有效地发挥作用(一致性高,证据量中等)[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