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和公平性方面
关于气候变化的决策对地方、国家、区域之间和几代人之间的公平性有大的影响,并且应用不同的公平性方法对政策建议,乃至对气候政策的成本和效益的分配有重大影响[2.6]。
针对社会正义的不同方法能够用于评估气候变化政策的公平性后果。正如第三次评估报告(TAR)所指出的那样,鉴于在不同的利益攸关方之间对某些公平性原则具有很强的主观倾向,找出结合公平性原则的切实可行的方法则更有成效。公平性方法各不相同,有传统经济方法、基于权利的方法等。经济方法是评估不同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福利得失,而基于权利的方法则侧重于权利,例如对所有国家按人均计算排放或按GDP计算排放,而不考虑减缓成本或减缓能力。文献还包括一种侧重于机遇和自由的能力方法,该方法从气候政策方面可解释为减缓或适应或避免对气候变化脆弱的能力(一致性中等,证据量中等)[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