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C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07
第三工作组的报告 - 减缓气候变化

体系的严格性:目标衔接、参与和时间设定

根据多数对公平性的解读,在低-中稳定水平上(450-550ppmCO2当量),发达国家作为一个群体需要到2020年大量减少它们的排放(比1990年的水平少10-40%),并到2050年前进一步降低排放水平(低于1990年水平的40-95%)。在大多数针对这些稳定水平的体系设计中,发展中国家需要在未来数十年内使它们的排放水平降至预估的基线排放水平以下(一致性高,证据量充分)。对大多数国家,对长期宏伟目标的选择将比减排体系的设计更为重要[13.3]。

全球总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线情景、边际减缓成本的估算、假设的浓度稳定水平(另参阅第311章)和参与的水平(联合的规模)和程度(如何以及何时分配排放许可)。例如,如果某些主要的排放区域不立即参与减排,而减排的目标又不变,则参与地区的全球成本会增加(另参阅第3章)。区域减排成本取决于分配给各区域的排放许可,特别是时间的设定。但是假设的稳定水平和基线情景在确定区域成本过程中更为重要[11.413.3]。